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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强化水质考核管理办法,全力推进水环境污染治理

2023-05-11 09:44:59 作者: 陈俊毅 来源: 漳平新闻网 分享到:

为着力改善水环境质量,落实辖区乡镇(街道)水环境的属地责任,持续改善流域水质,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流域水质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漳平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实施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漳平实际,日前,漳平市印发流域水质考核管理办法,以最严要求、最高标准落实水环境质量治理责任。

 

《办法》要求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市直有关单位相关责任人要严格落实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办法》同时明确了主要流域国省控及省控小流域考核断面和龙岩市控考核断面、漳平市乡镇(街道)交接断面及小流域水质主要考核指标,落实相关水域的管理、保护和治理等责任,各级断面的考核数据及问责依据。

 

漳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调研生态环保工作

《办法》明确由漳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每个月对省控断面、省控小流域、龙岩市控断面及漳平市乡镇(街道)交接断面水质情况进行通报并按规定启动问责机制。对出现水质不达标或相关指标不合格的情况将对有关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或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停岗专抓、效能问责、岗位调整、免职等。

 

漳平市领导干部下层一线检查指导相关工作

自《办法》印发以来,漳平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大督查办等部门立即根据相关要求定期开展督查检查。5月6日,漳平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作出关于给予水环境污染防治及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不力相关责任人效能问责的决定,针对近期综合水质类别下降的断面乡镇主要领导(河长)给予效能问责,对2个出现两次水质监测考核不达标或综合水质类别虽达Ⅲ类,但氨氮、总磷指标浓度其中一项上升20%及以上的主要流域国省控断面涉及街道乡镇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诫勉教育等效能问责,拟对其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进行停岗专抓。

当前,漳平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提升改善,1-4月全市12个主要流域断面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1.7%,优质(Ⅰ~Ⅱ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5%,与去年综合水质对比上升25个百分点;3条省控小流域Ⅰ类~Ⅲ类水质比例为100%。2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责任编辑:陈建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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